记者从中石化江苏分公司获悉,从4月1日起,中石化以及中石油两巨头下属的所有冶炼厂出产的汽油都必须是在“国标”汽油生产标准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与此同时,相关销售部门还要求各下属加油站在2003年7月1日以后一律只能销售国标汽油。
据介绍,这项政策是依照我国政府公布的GB17930—1999无铅汽油国家标准规定来执行的。其中,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地作为试点城市,在3年前就开始使用国标汽油,并且在多数情况下能严格按国标要求在市售汽油中加入汽油清净剂。国家有关部门借鉴试点的成功经验,今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部分推行国家标准汽油,该标准要求汽油硫含量必须小于800ppm以及烯烃含量不得大于35%。同时,对汽车用油作了专门规定,要求额外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炭的清净剂。
记者了解到,有关部门已给出了一个使用国标汽油的过渡期,按规定,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公司下属达到国标汽油出产条件的炼油厂已经从去年的10月1日起全部开始生产国标汽油,对那些暂无能力生产国标汽油的炼油厂,提出加快改造,最迟在今年的4月1日起全部出产国标汽油。而销售公司相应也有缓冲期,但必须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各地销售的汽油必须全部是国标汽油,特别都要在市售汽油中加入能有效清除积炭的清净剂,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